(3)解决直管公房住户道路、下水道、房屋等修缮问题,以及低收入家庭由租赁补贴向实物配租过渡问题。
责任单位:经营处 住房保障科 责任人:钟循柱、谢建华
(4)解决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经济适用房问题。
责任单位:住房保障科、家庐陵公司
责任人:谢建华、肖建忠
4、下访商住户,解决住宅小区入住后住户的合理诉求及物业管理咨询等问题。
责任单位:物业科 责任人:刘苓
(二)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
1、解决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和销售过程中出现的擅自提高容积率、发布虚假广告信息、非法预售、囤积房源、合同欺诈等违规问题。
责任单位:开发办 监察支队 责任人:彭燕清、胡斌
2、开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试点工作,解决化解开发风险和不能及时为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等问题
责任单位:市场科、开发办、监察支队
责任人:杨化、彭燕清、胡斌
3、成立吉安市房地产协会,解决开发企业与政府沟通渠道不畅问题。
责任单位:开发办 责任人:彭燕清
4、举办吉安市首届房展会,为开发企业与购房者搭建购销平台。
责任单位:开发办 责任人:彭燕清
5、正式启动房地产置业担保工作,解决购房者按揭贷款难问题。
责任单位:置业担保公司 责任人:肖光志
(三)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活动
1、分小区广泛征求收集物管企业,尤其是广大业主反映的突出问题,提出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。
责任单位:物业管理科 责任人:刘苓
2、落实市政府关于物业管理基金的归集,并提出使用办法。
责任单位:物业管理科 责任人:刘苓
3、推进2.5万户购房户归集的房屋维修基金实现网络化管理。
责任单位:物业管理科、财务审计科 责任人:刘苓、唐生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