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块编号 | DDM2019032 | 出让方式 | 拍卖 |
地块名称 | DDM2019032地块 | 报价方式 | 按总价 |
地块位置 | 万安县芙蓉镇沿江路东侧(文教西路西侧) | 审核方式 | 资格后审 |
地块面积 | 66352平方米 | 竞买保证金 | 20000万元 |
土地用途 | 商服用地、其它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| 起始价 | 28300万元 |
出让年限 | 商服用地40年、其它普通商品住房用地70年,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| 加价幅度 | 30万元 |
容积率(FAR) | 1≤FAR≤2.5 |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| 2019-11-19 16:00 |
建筑密度(D) | D≤28% | 拍卖开始时间 | 2019-11-20 09:00 |
绿地率(GAR) | GAR≥30% | ||
依法依规需要说明宗地的其他情况 | 1、受让人应当按照本次交易出让文件约定,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。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,自滞纳之日起,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‰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,延期付款超过60日,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,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,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,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,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,三年内受让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万安县境内土地竞买活动;2、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申请时不论是否勾选成立新公司选项,竞得宗地后,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,在土地成立之日起90日内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。单独申请的,竞买申请人应成立独资公司;联合申请的,按提交申请时确定的联合竞买申请人和各自出资比例成立新公司。交易须知中第十四条第五款内容与本条款说明不符的,以本条款为准;3、本开发项目须严格执行万府字〔2019〕号156文规定 |